本文作者:cysgjj

婚姻法常考问题,婚姻法常考问题有哪些

cysgjj 10-01 20
婚姻法常考问题,婚姻法常考问题有哪些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常考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常考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新婚姻法出台后,应该如何区分夫妻之间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常考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常考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婚姻法出台后,应该如何区分夫妻之间的债务?
  2. 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
  3. #提问律师天团#离婚案件中,有哪些法律是普通人容易误解的?
  4. 农村婚姻四禁止?
  5. 保险如何指定受益人?注意什么?

新婚姻法出台后,应该如何区分夫妻之间债务

谢谢邀请,这些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专业性知识是你们学法懂法者的专利。个人认为所有婚续期间的财产(资产)在离婚时要分割,那同理债务也得分割。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想一想,在一起时,有福同享有难同挡,分开时还是这个原则。是不是挺公平的。

感谢邀请。在离婚纠纷中,债务是双方没有办法回避的内容,如果双方没有债务还好,如果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债务,那就是要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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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以下几类债务是认定为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这些债务用途为家庭的开支,往往没有什么很大的分歧。但是要注意,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赌博所欠的债不认为是共同债务。

其实从实践来说,夫妻之间的债务认定最主要的就是证据。很多时候,在离婚***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会虚构债务,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因此,必须谨慎的对债务证据认定。而在对外的认定时,如果存在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情况,必须由夫妻举证证明存在这个约定,避免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

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

关于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旨在消除性别歧视,确保所有人在教育、就业、政治参与、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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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许多国家的宪法中都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例如,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了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在法律面前给予男女平等的待遇。

2. 性别歧视法律:许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性别歧视法律,以禁止在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基于性别的歧视行为。例如,美国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和《教育法修正案》(Title IX)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的条款。

3. 平等薪酬法:为了消除男女之间的薪酬差距,许多国家制定了平等薪酬法,要求雇主在相同岗位上为男性女性支付相同的薪酬。例如,美国的《同等薪酬法》(Equal Pay Act)和欧洲联盟的《性别平等薪酬指令》(Gender Equality Pay Directive)都规定了平等薪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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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性别平等政策:许多国家和组织制定了性别平等政策,以促进男女在工作场所和社会中的平等地位。这些政策可能包括推动女性进入领导职位、提供育儿***和照顾家庭成员的***期、实施性别敏感的招聘和晋升程序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规定了妇女的基本权利,包括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规定了男女在婚姻关系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规定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明确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措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男女在就业、薪酬、晋升等方面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禁止性别歧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法》:该法规定了男女在***生育方面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禁止性别歧视。

#提问律师天团#离婚案件中,有哪些法律是普通人容易误解的?

误解的,比如重婚罪的理解,往往当事人以为男方出轨行为,甚至有和第三方生孩子就构成重婚罪,实际上是一个误解,一般应该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保持长期居住关系,[_a***_]这个要收集相关证据,

再比如,很多人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导致分居状态,甚至有的分居达几年或者十几年,那么到法院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其实也是很大的误解,我国婚姻法只是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分居达二年以上,但实际上仍然要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我来补充一个,认为有出轨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其实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是需要过错方的过错达到重婚的程度才可以。但也不用灰心丧气,北京地区(其他地区的不清楚)的法官会有适当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即使没有法律依据,在证据充分的情况,的确会对分割财产做适当的小倾斜,不过比例不会很大,所以花费时间精力以及物力要找对方出轨的证据的时候哦,也要量力而行,可能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本人觉得常见的错误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1.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了。其实法律规定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并不是所有的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比如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分居二年就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2.离婚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如果不同意就离不成。其实一方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要求离婚。3.谁先提出离婚的,就得补偿另一方,离婚是一种权利,要不要补偿得看有无婚姻过错。4.小孩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就可以不管了。另一方还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农村婚姻四禁止?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二是体现婚姻法的立法宗旨,明确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国农村地区,通常存在着一些传统的婚姻禁止规定,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习俗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村婚姻禁止规定:
1.禁止同姓结婚:由于同姓婚姻被视为近亲结婚,容易导致遗传疾病和家族问题,因此很多农村地区禁止同姓的人结婚。
2.禁止跨地域婚姻:某些农村地区可能存在地域间的婚姻禁止规定,即禁止不同地域的人结婚。这通常与地方习俗、传统或经济关系有关。
3.禁止不同民族间婚姻: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农村地区,可能存在禁止不同民族间婚姻的规定。这通常与民族间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化差异有关。
4.禁止晚婚和迟婚:一些农村地区可能存在早婚的习俗和规定,认为晚婚和迟婚不利于子女后代的繁衍和家族延续,因此禁止晚婚和迟婚。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进步,这些禁止规定在一些地区可能已经被逐渐放宽或取消,尤其是在现代法律的影响下。然而,仍有一些地区对这些传统规定抱有坚持和遵守的态度。

保险如何指定受益人?注意什么?

保险受益人有二种,一种是法定受益人,如果在保险合同下不填写受益人或者填写法定受益人,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一种是指定受益人,可以选择法定受益人,也可以选择其他人。具体看投保人自己的决定。

在投保人寿险时,保单中的被保险人为生存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必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

身故受益人填写注意要点

(一)在投保人在投保填写身故受益人时,分第1,第2,第3...受益人,分配每位受益人的受益顺序与受益比例。也可多人同时位列第1,或第2,第3...身故受益人,受益按投保人意愿分配比例。

(二)投保时尽量不选择法定继承。因为当指定身故受益人生存时,保险公司保险金直接理赔给指定身故受益人。不受被保险人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的影响,不用缴纳被保险人生前未交税款和所欠债务。。但如果选择的是法定继承,那么保险金就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必须优先缴纳被保险人生前未交税款和所欠债务,剩余部分按《继承法》继承。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1. 我们通常所说受益人的全称为“身故受益人”,对应的是身故保险金。投过保的朋友可能有映像,在投保申请书中,有一栏是要填受益人,这块就是明确身故保险金给到谁。如果被保人身故,那么身故保险金将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建议观看往期视频“防忽悠1.1 – 保险真的可以避税避债吗?” 特别提醒一下,大家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最好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写清楚每个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2. 除身故保险金之外,还有各种生存保险金,其受益人视具体情况而不同。这些生存保险金主要包括重疾保险金、年金、祝寿金/教育金、伤残保险金、护理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即在被保人仍生存的情况下,满足条件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对于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当地的惯例,通常在保险条款中可以找到。以重疾保险金为例,内地默认给付给被保人,而香港则默认给付给投保人。

3. ***最后,分享了两个案例一是企业主为自己投保高额寿险,将私生子指定为身故受益人,私生子是否可以拿到保险金?二是如果老公老婆投保香港重疾险,老婆罹患约定重疾,老公领导重疾保险金后,不给老婆怎么办?

***加载中...

商业保险合同上的保险受益人特指被保险人身故后,其身故保险金的领取人。

巜保险洁》规定:以死亡为保险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由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所以,指定商业保险的受益人首先必须经被保险人的同意。

其次:一般情况下,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协商,在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近亲属间选择确认。

第三、可以指定多个受益人,但要明确受益份额。

第四、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理赔。这样,非常麻烦。所以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指定明确好保险受益人,既要符合投保人意愿,还要合法。

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指定受益人,有的只能是法定受益人。

保险金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死亡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往往就是被保人。例如,我们常见的养老险、教育金、医疗险报销金、伤残保险金,这些被保人在生存时候也能拿到的保险金,就叫做生存受益人。

死亡受益人,也就是以被保人死亡才能赔钱的保险,例如寿险、意外身故。

一般来书,长期型保险,都能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候,指定受益人。但是很多1年期、甚至更短期限的保险,绝大部分是不支持指定受益人的,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如果可以指定受益人,那么就意味着保险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人是有权更改死亡受益人的。并且指定受益人通常可以指定多个,每个受益人的百分比是多少

而基于道德风险因素,一般的保险受益人都是和被保人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亲人。对于某些特殊保险,例如去银行贷款,买的借款人意外险,其受益人往往指定为银行。这种属于特殊险种。

指定受益人,是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共同同意了才能指定的。而不是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单方面认为指定给谁就可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常考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常考问题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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