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一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的离婚案件是二审终审了,而且已经生效一年了。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4、一般而言,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的6个月内提出。
以下法条可供参考:
《民事诉讼法》
第202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205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384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诉法解释》
第382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3、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也可以申请再审。
4、一般而言,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的6个月内提出。
以下法条可供参考:
《民事诉讼法》
第202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205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384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诉法解释》
第382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效力问题能否再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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