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归属问题,婚姻中的归属问题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中的归属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中的归属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方婚姻况是未说明的婚姻状况要再婚怎么办?
一方婚姻情况不明确,如果确定要结婚的话,首先第一必须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去调查清楚对方是否单身,还是离异,一定的首要条件就是对方没有配偶,是单身,否则就在婚姻上木勾成了重婚罪,是犯法的,更何况没查清楚又结婚,那也是对两个家庭的不负责行为,是不可取的。
应该办不下结婚证。
在婚姻登记的时候,必须在户口本上现实男女双方的真是婚姻状况,若果都是单身状态是可以顺利登记结婚的的,如果任何一方的户口本不显示目前个人的婚姻状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不给办理结婚的,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明婚姻状态。
一方婚姻状况是未说明的婚姻况要再婚,就一定要搞清楚,不说明这个婚姻状况,有可能背上重婚的罪台,结婚也好再婚也好需要慎重考虑不能马虎大意,最好能让对方说清楚,不清楚的话去他老家看一趟都行,否则的话是不可能再婚的,因为情况不明。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需要带着***、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建议你带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明到“已婚”户口本发放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做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毕竟重新进行婚姻登记要查验户口本,办理计生证明等等都需要户口本,始终都是要变更的! 结婚登记机关都要查验户口本和***,你不变更户口本登记资料,恐怕没有登记机关敢给你发新的结婚证!
2021新婚姻法谁出资买的房子归属于谁?
2021年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夫或妻单方所有。
由以上法典可知:
婚前由夫或妻单方面出资买的房子,产权归出资人。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为其买的婚房,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子,由夫或妻单方所有。父母没有作明确指向的,房子视为受赠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你遇到过哪些婚姻中的房产归属问题?
遇到过很多,都是多年前了,这些年很少办离婚案。
个人觉得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人离婚,反倒比较痛快,因为讲利害关系他们明白得快,很容易想通对自己最佳处理方案。
反倒是夫妻共同生活多年,收入不高,且牵扯财产纠纷的,比较麻烦,由于多年积怨,陈芝麻烂谷子的家长里短的事太多,委托人其实很多时候在法庭上,在和律师谈话中,是在诉苦。
尤其需要小心那些收入低,利用同情心的当事人,宁可不接案子不要风险代理。律师尽心尽力帮他们争取到利益,他们可能翻脸不认人,并不会认可律师的工作,而且事后不会给律师风险代理费的部分。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离婚案办多了,对自己的婚姻关系是两个极端[_a***_],要么很好,要么极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中的归属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中的归属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lwtw.com/post/44486.html发布于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