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讲婚姻问题,罗翔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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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懂法律应该看哪些书?
要想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社会,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和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都是绕不可的经典。
《乡土中国》从礼俗的角度解读了中国社会的种种现象,而《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则是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更加充分的补充。
而且,这两本书,也都是作者当年在西南联大教学时的讲稿。
尽管,成为距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是内容的可读性和趣味性却非常高,丝毫没有学术专著的佶屈聱牙。
1. 法律基础教材: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等。
2. 经典案例解析:例如《法律案例选编》、《刑法案例选编》等。
3. 法学理论著作:例如《法的精神》、《司法解释与统一适用》、《法律思维》等。
4. 法律实务指南:例如《律师实务》、《法律实践与技巧》等。
5. 法律英语读物:例如《英美法律文献选读》、《商法英语》等。
当然,除了阅读书籍学习法律知识,还可以参加法律培训课程、听取法律讲座、阅读法律类博客等,多种途径结合学习,才能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法学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这就是你理解的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学的基本原理在法学教材里有专门的章节,你不妨去看看,包含发的价值,法的来源,法律本质等等,最重要的原理绝不是你说的这个,而是法的价值追求,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这才是对法律人而言最重要的。
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或者说法律就是保障公民权利而制定的,就要说公权力是从哪来的,公权力也是人民为了生活的更美好而将自己的权利让渡出来的,同时呢,为了防止公民权利受到公权力的不法侵害,就要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说法的执行、适用必须于法有据,不能恣意妄为。所有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就自由”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无规定即禁止”。
一、法学基础理论
又称“法学理论”、“法的一般理论”。是指中国自1980年以后使用的关于法的一般理论的学科、教科书和课程的名称。建国以后直至50年代后期,法律院系的法的基本理论课程学习苏联模式,
称作“国家和法的理论”,1980年以后改为“法学基础理论”,其学科的内容和体系也有了很大变化,主要研究法的一般理论问题,而国家问题专门由政治学研究。
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体系中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的导论性的基础理论学科,对其它具体法学学科具有方***性质的指导意义。
二、法原理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在用语上,法律原则与法律原理(Doctrines of Law,或简称“法理”)是有一定区别的:前者是被确认为法律规范内容一部分的准则;后者是对法律上之事理(拉丁文naturalis ratio,德文Natur der Sache)所作的具有说服力的、权威性阐述,是法律的公理或法律的教义、信条。
法律原理可以构成法的非正式渊源,但只有被实在法接受为法律规范内容的法律原理,才属于法律原则。另外,法律原则中包含的政策性原则未必全都属于或符合法律原理。
导论。主要辨析了法哲学的概念,法和自由意志的关系。黑格尔认为法按其本质而言是精神之物,出发点应该是意志,而意志又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是法的实体和规定性。
抽象法。即抽象的权利,是自由意志借助外物(主要是财产)实现本身。该篇又包括三章内容:所有权(包括取得、占有、使用、转让)、契约(分为赠与、交换、担保)、不法(包括无意识的不法、欺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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