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cysgjj

婚姻问题管辖权,婚姻 管辖

cysgjj 07-15 13
婚姻问题管辖权,婚姻 管辖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问题管辖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问题管辖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哪种情况下是被告方将就原告方的所在管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问题管辖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问题管辖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哪种情况下是被告方将就原告方的所在管辖?
  2. 四川婚姻登记规定?
  3. 在国际私法中,跛脚婚姻,的定义?

哪种情况下是被告方将就原告方的所在管辖?

《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就被告”原则作了些例外规定,该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在地人民***管辖。(2)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3)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6)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7)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8)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国内一方向人民******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9)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四川婚姻登记规定?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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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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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国际私法中,跛脚婚姻,的定义?

国际私法中的跛脚婚姻,又叫跛行的婚姻,即在一个国家有效而在另一个国家无效或者解除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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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跛行的婚姻的存在,就可能出现个人可以在不同国家的两个以上的配偶维持着所谓“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奇怪现象。

这样,势必违背一个国家的公共秩序、风俗、***道德,也使涉外婚姻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

同时,跛行的婚姻导致子女的跛行的婚生地位,而子女是否婚生,关系到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和遗产继承问题,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如父亲没有义务抚养非婚子女,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等。可见,跛脚婚姻对社会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由于各国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标准存在差异,由此产生的管辖权的冲突将导致“跛脚婚姻”现象的出现,为了解决这种冲突,1902年在海牙订立的《离婚及分居的法律冲突与管辖权冲突公约》第五条规定:离婚之诉可向依夫妻的本国法有管辖权的***或夫妻住所地的管辖权***提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问题管辖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问题管辖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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