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cysgjj

婚姻家庭***在线咨询律师,婚姻家庭***一站式解决

cysgjj 06-19 20
婚姻家庭***在线咨询律师,婚姻家庭***一站式解决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一般法律咨询都去哪...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在线咨询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般法律咨询都去哪里比较靠谱?
  2. 突发!青岛45岁女律师疑似被15岁女儿勒死,怎么回事?
  3.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4.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强制与妻子发生关系,法律对此如何定义?
  5.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般法律咨询都去哪里比较靠谱?

广东兴功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更多问题欢迎关注咨询。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高效的法学院的协会组织,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而提及服务质量问题,从大范围的总体来看,一般是律师事务所较好、法律援助中心及高效的免费咨询次之。

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婚姻家庭纠纷一站式解决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提供法律咨询,这是律所及律师收入的来源之一,不管是从业务能力、业务经验及客户维持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律师的个人水平,律所都是致力于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这是打造律所口碑及拓展市场的重要渠道。而另一方面则是收费问题,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属于第三产业的服务市场,与其他经营者一样,律所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市场交易对价的正常体现。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不一,一般有经验的律师在业务能力及水平等方面都已经达到一定的高度,其咨询意见具有较大的价值,相对来说收费会比较高,每小时几百块是正常的,也有每小时几千块,均需根据问题涉及的专业知识领域等因素确定,与年长有经验的律师相比较,年轻律师则在各方面都稍逊色,所以收费也会低些。

法律援助中心及高校的组织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一般都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是援助律师、实习律师、或者是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据了解,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较多,他们可能在知识水平及专业程度上凸显不出太多的优势。高效的学生组织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也可去尝试,一般都是在校大学生在解答咨询,大学生可能在知识体系及实务经验上有所欠缺,可能咨询的意见缺乏可操作性及建设性,当然也有一些学生的解答是十分值得认可的,万事无绝对,只是大范围的概率性问题。

本所提供股权***、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合同***、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有需要欢迎前来咨询。

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婚姻家庭纠纷一站式解决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还是去有名气的律所吧,毕竟律师才是最专业的,但是收费上可能会高。法律援助也可以做法律咨询。像中国政法大学就有免费的法律咨询,但是大多数还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做,毕竟没有那么专业,但是却不收费。最后的选择看你咨询的法律问题是否复杂,还有你想付出的成本与获得的咨询效果来综合衡量吧。

一般法律咨询有一下几种渠道

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咨询律师,婚姻家庭纠纷一站式解决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网络上直接搜索,找到律师的联系方式,直接电话沟通。或者上抖音这样视频APP,也有很多的律师可以提供咨询。

二、直接去你周围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但这样的咨询一般是收费的,收费大概在300元左右。

三、你可以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立案庭、劳动仲裁委员会、这样的地方一般都有公益律师值班,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办理法律援助。

我是翟红亮律师,喜欢我的文章欢迎转发及关注!我会 经常与大家分享经典案列及其法律知识!

一般去律师事务所咨询比较好。

大部分律所都有咨询这一块的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律师的咨询收费比较高,执业两三年的律师收费较低,比如说一小时100到300这样。如果是不太复杂的案件,找一般的律师咨询就可以了。

一般是按小时收费,有的可能按分钟,比如说20分钟收多少咨询费

如果周边亲戚朋友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可以先去问一下,了解一下自己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

突发!青岛45岁女律师疑似被15岁女儿勒死,怎么回事?

对女儿要求过于严格,青岛45岁女律师竟被15岁女儿勒死,单亲家庭可能是此类案件频发的关键因素

据新京报报道:5月25日,有消息称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在家中被15岁的女儿勒死。据青岛市公安局一内部人员透露,张某死后被装在行李箱中,其15岁女儿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有消息称,15岁的女儿在给母亲做***的时候,用绳子勒住母亲脖子,致其窒息而死。随后,将母亲庄在行李箱中。

2天之后,死者的同事去其家中,发现意外之后,随即报警。

随后,该律师所在事务所发出讣告,表达痛惜和哀悼(见下图)

这样一起悲剧,一个优秀的律师,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本是至亲骨肉,缘何痛下杀手呢?

目前,并没有过多的关于此案的报道,其他的一切猜测,在[_a***_]时候,都是对逝者不敬。

但新京报报道中的一句话,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警方内部人员透露,张某15岁的女儿认为母亲对其要求过于严格,引发母女矛盾

这些年,发生过多起弑母弑父的案件,其背后,都是家庭教育管理原因,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过于严格的管理。

我们将近几年的弑母弑父案件稍作清理,从中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悲剧,现在孩子学习压力大,作业超多,家长望子成龙老师课堂上蜻蜓点水,总之教育未理顺,家长正确看待孩子成长,适当减轻作业负荷,教师尽职爱岗,爱护学生,家庭和学校关心未成年,。

悲剧!青岛45岁的女律师被15岁的亲生女儿勒死!

【***回顾】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45岁的女律师张杨被自己15岁的女儿用绳子勒死后,装在行李箱中。有知情人士表示周六当天,张律师的女儿突然表示要给张律师******,张律师很开心的躺下后,女儿就拿绳子把她勒死了,据说还把尸体装进了行李箱里。做完这一切后,女儿反锁了家门,一个人和行李箱中母亲的遗体一起待了两天一夜,直到东窗事发。

5月26日,青岛市公安局一内部人员表示,张某死后被装在行李箱中一事属实。事发两天后,张杨的同事去她家后发现异常,随后报警,目前市北分局已经介入调查

张杨律师离婚已久,一直单身,自己拉扯孩子长大,很不容易。警方内部人员透露,张某15岁的女儿认为母亲对其要求过于严格,故引发的母女矛盾。

张杨律师的女儿于青岛超银中学毕业,今年15岁半,刚升高一。其所在的青岛超银中学的教学是出了名的应试教育,有网友猜测是因学业压力太大导致。目前,其女儿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控制,具体案件调查和审讯、取证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思考】

一、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存在心理阴影。

我教初中30年了,看到许许多多的学生在初中开始阶段成绩不错,而且每天脸上阳光灿烂,但是一旦父母矛盾大,天天吵架,甚至离婚,学生成绩一落千丈,变得沉默寡言,最后连普通高中都考不上。

震惊,一个15岁的弱女子缘何对养育自己的亲身母亲狠下毒手

我们怎么也不会相信,一个15岁的女子会对相依为命的母亲狠下毒手,趁其不备,将母亲用绳子勒死。勒死后,又将母亲的尸体装入了行李箱!

这位被勒死的母亲张某,是山东青岛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45岁,离异,与女儿相依为命。

事发两天后,其同事到她家串门,发现了异常后报警。

她女儿因为有重大作案嫌疑,已经被公安带走接受笔录。

2015年7月,来自福建福州的北大学子吴谢宇在家中将母亲***后肢解放在了冰箱里,然后伪造了母亲的辞职信,以母亲的口吻向亲戚朋友借钱140多万元,制造了一个他去美国留学母亲陪读的***象,骗过了其舅舅和其他亲戚朋友。

2016年2月,逃亡在外的吴谢宇通过短信向其舅舅有意泄露其母亲不在的消息,舅舅才在其家中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

2019年4月21日,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抓获。

在这两起弑母案中,被害者均为离异的女人!这种单亲家庭中生活的孩子,在性格的发展上极易产生扭曲。这种扭曲有时候不仔细分析,甚至很难发现。比如北大学子吴谢宇一直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孩子,即使在大学里,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体育也很棒,还能助人为乐演讲也很厉害,在老师和同学心目中,他是很优秀的。这样的人,你根本就看不出他是一个心胸狭隘、铁石心肠、心如蛇蝎的一个人。

青岛这位弑母的15岁女子虽然没有更多的报道,我们不清楚,很可能在平日里你会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好”“很开朗”的女孩儿。据报道,这个女孩佯装着要给母亲***肩膀,然后趁母亲不备,将早就准备好的绳索勒向了母亲的脖子。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真是难以相信,15岁女儿竟将自己45岁的母亲活活勒死,而且她的母亲早年与孩子父亲离异,独自抚养她长大。这是怎样令人心寒震惊的事情啊!

青岛45岁女律师张某,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是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女儿,15岁,在青岛超银中学上高一。

据女儿自述,自己早就有杀死母亲的想法,一直苦于无从下手,直到5月23日,女儿才心生一计,待母亲下班后,女儿称要为母亲***,母亲开心的趴在床上,女儿借机用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母亲活活勒死。

勒死后,女孩并没有逃跑,而是将母亲装在行李箱中,将门反锁独自在家两天两夜。

在警方调查中,女孩承认了一切,问及杀母动机,竟称母亲对自己管理太严格,自己压力过大才下此杀手。

实难相信,这孩子不体谅多年来母亲独自抚养她长大的艰辛,而是怨恨对自己教养过于严格,在我们为悲剧唏嘘感叹之余,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教育我们的孩子:

一、过重的学习压力已到了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程度,如果不加以调整,即使孩子考上大学,内心也是扭曲的。

二、单亲家庭面临的问题更多,家长要更加关心子女的心理健康。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强制与妻子发生关系,法律对此如何定义?

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严格来说,很不好判断。现在法律条文规范细化,记忆中,不了国家有这么一个条例,这是为防止家庭男权至上,大男人主义思想对女士作出伤害,出现家暴。

但是真的要去判断,定性是否在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侵害,莫说是夫妻,即使是熟人,朋友,同事,上下级,甚至普通之路人,也不是随随便就可作出这一裁定。因为取证不易,环境证供往往不足,受害者情绪心态都不好把握。当事人之口供是一个关键之参考因素,一般妇子,很难能将当时发生之事作出完满的论述,有恐惧,有情感,有羞耻感,这样的口供,会打折扣。还有其它可以的实物证据,能否令人深信不疑。纵观这类案子,很不易成功入罪。

反观夫妻之亲密行为,要作出这类控告,除非关系已是冰点,破裂边缘,家暴已成常态,而且女方恨意极深,要两败俱伤,否则谁愿启动这些控告,公示人前。而且,被告方也不是任人指控的,到时胜负未定,而笑柄己成,结果都不是赢家。有这一条文,是作为阻吓之主的,真的实施起来,律师可施展的空间很大,当事人的钱财很伤。

看来这又是出轨女同胞出的题目,同床异梦。目前,有很多女同胞为了追求名利地位和金钱,在婚姻存续时间出轨,厌烦了作为妻子的责任,不厌其烦的抛出这种论调。问其果,你得知其因!为什么会发生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存在丈夫强行***。正常人都有生理周期,当一个人***到了一定的程度,又不愿意出轨才会出现这种现象。性关系是夫妻之间的义务关系,你整天在外边纸醉金迷,嫌弃司空见惯的那张脸,和不会给你带来物欲的、放荡、奇葩的要求的丈夫,干嘛还要存续这种关系,既然是夫妻了为什么又不尽义务?

夫妻存续时,丈夫有要求性生活的权利,不尽义务那就从婚姻关系中走开,这对于双方都是公平的。不尽义务还要妄图置自己的丈夫于死地,这什么样的夫妻。

看过有关报道,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称为“婚内***”。这虽说有点可笑,但这种行为确实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只是走到这一步,无论什么原因,夫妻感情肯定是出了问题。如果婚姻实在无法继续下去,那就干脆离婚算了,何必做那种有名无实的“夫妻”?

虽然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

但与此同时,也会考虑到婚姻对性行为具有一定的承认力,即婚姻对性行为的一般方式具有保护作用。比如妻子心情不好时被迫发生性行为,但事后并没有完全责怪丈夫,并且又发生了性行为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就不宜认定为***行为。

也就是说,性权利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但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在,司法机关在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但目前国内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犯主体,也就是说婚内***是可以被认定的。

司法实践操作中,在婚姻关系的非正常阶段,例如办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如果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被认定为***罪的可能性会更大。

虽然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

但与此同时,也会考虑到婚姻对性行为具有一定的承认力,即婚姻对性行为的一般方式具有保护作用。比如妻子心情不好时被迫发生性行为,但事后并没有完全责怪丈夫,并且又发生了性行为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就不宜认定为***行为。

也就是说,性权利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但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在,司法机关在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但目前国内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犯主体,也就是说婚内***是可以被认定的。

司法实践操作中,在婚姻关系的非正常阶段,例如办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如果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被认定为***罪的可能性会更大。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规范着我们生活的边边角角,对我们生活具有明示和预防作用,所以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是首先应该了解并学习的。

1、宪法中关于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等;

2、行政法中关于行政处罚,行政决定以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如何依法***,比如拆迁或者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依法***;

3、刑法中生活常见的,基本的刑事罪名、构成情节、量刑情节等,比如故意伤害、***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4、民法典是最需要我们了解并加以学习的法律常识部分:

(1)、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一般欠款、借款等经济***,人身伤害等均为三年;

(2)、婚姻家庭篇关于结婚与离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子女[_a1***_]、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3)、继承篇中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及顺位,尤其是对于遗嘱形式的法律规定及遗产的处理等;

(4)、合同篇中的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定,并针对典型合同了解学习,比如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等;

(5)、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尤其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的支付情节等;

法律与百姓息息相关,应懂这些法律
现今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法律几百部,行政法规几千个,部门规章上万个,地方性法规会更多。百姓不是法律人士,但也要懂得相关法律常识。
一,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选举法,国旗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
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涉及婚姻,继承,收养,担保,合同,物权,侵权等内容。
三,要懂得权益类法律常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居民委员会法,村民委员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仲裁法,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四,要懂得社会管理类法律常识:***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五,诉讼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
六,经济类: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广告法,商标法,税收征收法,个人所得税法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
七,国家安全法,***法,国防法,兵役法,出入境管理法

作为普通百姓,就是别人借钱,你不能给做担保,自己的***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拿出来替人出风头!

冲动是魔鬼。在人与人之间相处中,一定要少些火气,相互忍让,不要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生气,发火,甚至有想冲动的感觉,一旦动起手来,你要付出的不光是金钱,而且还有可能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在网上,在虚拟的空间里,不要以为那是法外之地,不能在上边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甚至诽谤他人,说话一定要有根据,不能捕风捉影,制造各种谣言,一旦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相应的代价!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法律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在我们的民事活动中,都受到了法律的调整与保护。普通百姓应该懂得的常识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我结合个人的执业经历总结部分如下:

1、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的。如果没有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不管你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仅仅签了合同,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

2、一般情形下,赠与合同是可以随意撤销。当别人说要把一个东西送给你,或者有人跟你说要把房子送给你,即使跟你签了合同,你也不一定能拿到房子。

3、自然人之间签了借款合同,没有借钱就不生效。

因此如果你准备向他人借钱,仅仅打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把钱给你,这张借条是不生效的。(当然要能够证明对方没有把钱给你。)

4、借条与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的法律关系单一,双方仅仅是借贷关系。欠条的法律关系多样,可能是借钱、买卖合同差钱、欠工资、欠赔偿款等等。诉讼时效也不一样。

5、你把房子租给别人,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没有效力的。

6、你租别人的房子,如果这一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你可以继续租赁。

7、如果你不小心把钱转错了,转到别人的卡上了。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利向对方要求返还的。法律名词——不当得利。

8、签合同的定金,约定太高是没有用的。一般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对方违约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在线咨询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在线咨询律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lwtw.com/post/29462.html发布于 06-19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