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驻外使馆如何处理涉外离婚?
一、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的,受诉人民***有管辖权。
三、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离婚。
身在国外的涉外离婚一方当事人如何与国内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和律师充分沟通并达成委托意见,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需要在以下文件上签字:
一、委托代理合同
二、授权委托书
三、如果是原告的话则为***书,如果是被告的话则为答辩意见书(由律师拟好文本后直接在提交人处签名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除此之外,还要将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涉及抚养问题的话),房产证(涉及财产分割的话)等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律师后,律师就可单独出庭,当事人则无须出庭。
律所***:
律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9号7楼
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经***传票传唤,原告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题主没问明白,离婚案件有一种情况就是原告***后,***联系不上被告了,传票也无法送达,这种情况***可以公告送达,期满后照样开庭和判决。只是期限有点长罢了。
谢谢邀请:
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需亲自参加诉讼,是全世界通用的司法程序。
过去,通讯条件没有得到全世界普及前,涉外婚姻的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必需亲自到同一人民***听庭审。这已经是国际传统习惯。
二、随着中国通讯技术全球化发展,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需亲自参加诉讼,变更为网上视频见面,不需要诉讼双方当事人坐在同一座***的同一间房里,听***开庭审理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涉外婚姻离婚法律问题咨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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