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户籍是重庆市涪陵区,可以在重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岸区婚姻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户籍是重庆市涪陵区,可以在重庆市南岸区办理结婚证吗?
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lwtw.com/post/13708.html发布于 04-15